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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年第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为4起案件的4名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5.8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让法治关怀和温暖直抵群众心田。分管副检察长许挺、第三检察部主任林玉、副主任姚仁荃出席发放仪式并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
许挺副检察长向救助申请人介绍了近年来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向他们表达了县检察院的深切关怀,鼓励其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用好司法救助款,走出生活困境,同时宣传好国家司法救助这款惠民政策。申请人郑某特赠予锦旗以表感谢。
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加强控告申诉部门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内部协作,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等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共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1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8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案致贫、返贫案件受害人基本生产、生活的困难,在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距离的同时,也传递了检察正能量。
下一步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
供稿
刘婷婷
编辑
林文婷
闽清检察
原标题:《检察为民办实事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