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标承建的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负责管理和施工。现委托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项目经理部进行本工程隧道防火及防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招选。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闽清县梅溪新城第二通道及接线道路工程项目
1.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
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于梅溪互通出口与规划主干路2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0+.,终点与梅溪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3+.,全线总长为3.公里。该路段采用公路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主要有一座长隧道(分离式隧道平均长m)。
1.4招选范围和内容:
1.4.1、人工费、材料费(除专用条款规定由甲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材料)、机械设备费(除专用条款规定由甲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机械设备)、燃油费、夜间照明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施工用水用电费、人员食宿、保险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有关法规规定员工应享受的所有补贴及福利费用等一切与隧道防火及防排水工程内容相关的全部费用。
1.4.2、按图纸、规范及项目部下发的书面要求施工以下主要工程内容:隧道防火涂料喷涂、面漆装饰;隧道内车行横洞防火门、人行横洞防火门、配电洞室防火门安装;隧道防水板、土工布安装;隧道内塑料盲管、PVC横向排水管、纵向排水管、侧式排水管管道、中埋式止水带定位、安装等隧道防火及防排水工程全工序。
1.4.3、包含因乙方施工对农民土地、苗木、房屋及其他损害的赔偿费用及协调当地村民关系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且不因任何条件变化而调整。
1.4.4、乙方应配合现场各项检查、报检、检测等工作。
1.4.5、施工现场应做到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场地内的安全防护、标志标牌所需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班组应按项目部要求布控、维护及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1.4.6、未列明的相关工作内容,以正式图纸为准,均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项目部不予调价。
1.5工期要求:暂定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隧道防火及防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隧道防火及防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2.2参选人应在集团、市政工程分公司合格(或临时)分包商名录库中。
2.3参选人资质要求:具备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招选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
招选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