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男子电鱼3公斤,罚款元

近日,河源市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优胜镇石坝村河域现场查获非法电鱼的王某强(阳明镇人)、黄某汉(优胜镇人),查获手背式电鱼机2部、防水衣2套、渔获物3公斤。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电鱼机和渔获物,并处以元罚款的处罚。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来源:和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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