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六一”
闽清县人民法院陪你
一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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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6月1日上午,闽清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揭牌仪式在第四法庭举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庭荃,县法院副院长程文霖,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志前,县人大代表严秀梅,县政协委员黄敏英等参加揭牌仪式。
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家事审判庭,了解涉少审判工作等情况。
成立少年法庭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年法庭主要集中归口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承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教育等职责,负责其他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审判和法律服务工作。
回访帮扶关爱成长
5月31日上午,闽清法院联合闽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回访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现状,延续司法温暖。
一年前,未成年人小毛的抚养权纠纷案件在闽清法院审理。小毛的母亲去世,小毛与父亲毛某共同生活。经鉴定,小毛并非毛某的亲生女儿。小毛的外祖母(72周岁)主张小毛的监护权,认为老毛并非亲生父亲,且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能力抚养小毛。
一边是没有血缘关系,但抚养小毛多年的“父亲”,一边是有血缘关系但年岁已高,无谋生能力的外祖母,到底谁适合当小毛的监护人?小毛该何去何从?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亲情,并不是简单的血缘关系,而是长久的陪伴和照顾,在相处过程中形成的点滴,凝聚而成的情感。老毛虽身有残疾,但自身仍有劳动能力,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小毛自出生就由毛某照料,共同生活,双方已建立较为深厚的父女感情。监护就其本质属性上是一种义务、一种职责,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是利他性的,不是利己性的,监护行为是有利于被监护的孩子和老人的,而不是有利于监护人本人。综合考虑,法院将小毛的抚养权判给了老毛。
活动当天,闽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文霖带队至小毛家中回访慰问,详细询问家中生活状况。随后,一行人至小毛学校,与小毛亲切交流,了解小毛成长状况及学习情况,并为小毛送上文具礼品及法治书籍。
程文霖副院长一行还走访其他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与孩子们交谈并送上节日祝福。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5月31日上午,闽清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五年级的师生走进法院,一同度过不一样的六一儿童节。
参观法院
活动的第一站,学生们来到了闽清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干警带领大家了解各窗口功能特点及便民服务设施,体验智能寻路系统、综合查询系统,学生们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了初步的认识。
观摩庭审
随后,在第一法庭,学生们坐姿端正,怀着好奇心开始了他们的庭审观摩。
“现在开庭!”随着闽清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法治辅导员刘晓霞敲响法槌,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让学生们“大开眼界”。法庭上,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审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刘晓霞庭长结合庭审的案件,为学生们作法律知识讲解,倡导学生们要讲诚信、守诺言,引导学生们要从小树立法治意识,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文明公民。
聆听讲座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活动当天,闽清法院干警为学生们讲解新修订的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给学生们送上一份法治大礼包。
学法明理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六一”前夕,闽清法院白樟法庭干警走进白樟镇白南中心小学,为学生们带去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程。
“同学们现在12周岁,那么属于哪一类民事行为能力人呢?”在课上,干警以“民法典进校园守护少年的你”为题,针对学生们的年龄特点,列举贴近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听课热情,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守法、用法。
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条生动地展示在孩子们的面前,告知他们民法典对于自身生活的重要意义,并培养他们遇事找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的观念。
法雨无声,需要我们不断坚守,以滋润孩子们的法治心灵。闽清法院将坚持以法护航,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注入更多的“法治苗”,增强孩子们的“平安细胞”。
来源:闽清法院
编辑:林泠
校对:许泓彬
审核:许小龙吴俊青
作者/来源:新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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