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获批闽清将新增一处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7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闽清县省璜梅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整治河道总长为10.km,将实现河流“行洪排涝安全、保证工农生产与生态用水、生态景观宜人”的水域功能定位。

一、项目规模

同意闽清县省璜梅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为:梅溪及其两条支流:省汾溪和岭里溪,整治河道总长为10.km,其中梅溪长7.km,省汾溪支流长1.km,岭里溪支流长1.km。工程概算总投资(不包括拆迁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和防洪堤、污水治理等统筹项目).09万元。

二、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1、做好规划衔接。紧扣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理念,以“一轴、三区、多河段”为总体建设核心,科学定位,因地制宜。要求项目与《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福建省水功能区划》、项目区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等做好衔接,结合省璜镇乡村特色文化及周边环境,实现河流“行洪排涝安全、保证工农生产与生态用水、生态景观宜人”的水域功能定位。

2、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协调项目区生态、亲水等项目。

3、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4、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加强河道管养。结合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件:

福州市水利局

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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