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旧时代的乡村,为了防匪防盗,人们不惜投入巨大财力、物力修建坚固的寨堡。所以,纵观闽清境内古代建筑,寨堡在各地乡村乃是司空见惯。可是在县城,却从未见过寨堡的踪迹,哪怕是残垣断壁,即便是名称也少有听说。
那么,是否因为城关有了城,而无需修建寨堡了呢?按照常理,这似乎顺理成章。但是,历史往往并非如此简单,闽清县城还真有一座来历不凡的寨堡——玉山寨。
玉山寨,因其坐落于轮廓玲珑、面积仅十余亩的玉山之山顶,寨因山而得名。后来,因为山上有寨,故山顶又得一新地名曰“寨仑顶”。再后来,寨堡拆除,人们将遗址开辟成园坪,种薯植果,这里又称作“寨仑坪”。
说玉山寨来历不凡,是因为这是闽清唯一一座由县令筹建的寨堡。一县之长为何要建玉山寨呢?这就得从当时的形势说起。
据《闽清县志·城市志》记:“闽清历唐、宋、元、明均未建城,惟南、西、北三面创三敌楼,置栅为门,朝夕启闭。”“清初,寇盗四起,邑令宠公恐三敌楼不足以资防守,乃建寨于山上,居高临下,以为御暴之计。”
上述所称“清初”,应是指清顺治十年(年)之前。至那时止,闽清县治“向无雉堞”(即向来没有城墙),历史以来没有建城池,最重要的防御建筑就是三座敌楼。且周边不要说没有城墙,就连完整的围墙也没有。而且所谓的“敌楼”,也就是简陋的建筑,配以木栅栏大门,朝开夕闭。此类设施,纯粹是对平民百姓起一个规矩作用,而对于那些如狼似虎的兵匪强盗来说,则是形同虚设,不堪一击。
其时,清皇朝处于初建时期,社会动荡,匪寇四伏,烧杀掠夺。顺治五年(年),闽清县治因战乱而遭受的焚烧破坏后,官署和民房仍是“结土铺茅,聊避风雨”,属于一种临时性建筑,御寇防匪的功能几乎为零。
顺治十年(年)许,宠醇世就任闽清县令时,县治建设尚未完全恢复。宠县令深知那三座摆样子的敌楼难以抵御兵匪侵扰,对县治的治安十分担忧。因此,他在县治四周进行地形勘察之后,选定与县治西端仅一巷(马房巷)之隔的玉山之巅,筹建一座寨堡,以为应急御暴之计。
这里,紧邻大西门右前方,县治中心区(今浮头街、旧县署一带)的人员一旦遇到匪情,紧急避险于寨堡,方便快速,有着就近避险的地理优势;而且此地居高临下,易守难攻,是一处建寨御寇的理想之地。
玉山寨建成后的建筑规模、构造形式,未见资料记载。但在民国版《闽清县志》中却见到两处如是记述:“前令宠公,始筑寨于山,逼仄如巢。”“前邑父母宠公,急时之宜,构寨于山,逼仄如巢。”由此可见,玉山寨的建筑规模小,仅是一项“急时之宜”仓促建成的侧重于临时防御的寨堡。但即使这样一座“逼仄如巢”的玉山寨,也足以让县城百姓甚有安全感,故而感恩戴德地称宠知县为“父母宠公”。玉山寨在其时其地,是何等的重要可想而知。
玉山寨建筑甫成,宠县令的担忧就成了事实——“山寇窃发,直入闽清县治”。那是清顺治十二年(年),凶悍的股匪再度侵犯闽清县城。也许是因县治无城可以据守,也许是当时兵力悬殊过大,县令宠公遂紧急组织县城兵民进入玉山寨藏身避险,凭寨据守。
股匪进入县治中心区后,见空无一人,虽然街巷里有人们慌乱中遗下的粮食和牲畜,但细软贵重物品已随人员带进玉山寨。土匪抢劫金银钱财的第一目的没有达到,遂蜂拥围攻玉山寨。
兵临寨前,面对悍匪,宠县令只得背水一战,果断率领全体兵民凭借寨堡,利用玉山周围一览无余的陡坡,以修建寨堡时所剩余之石料、木头当作滚石擂木,奋勇还击。股匪一时近前不得,攻寨未能得逞。
也许是股匪“做贼心虚”,顾忌时间相持久了,周边郡县官兵前来增援,故不敢久留攻寨。恼怒之中遂将县治街巷“焚掠无遗”,一片狼藉,满目疮痍。
此次遭劫,虽然损失重大,但在玉山寨的庇护下,毕竟避免了生灵涂炭,保护了县治中心区全体兵民最宝贵的生命安全。其中,宠县令功不可没,玉山寨功不可没。
到了清顺治十七年(年),宠醇世县令的后任——新任县令姜良性考虑“逼仄如巢”的玉山寨作为县治的安全保障,并非长久之计,故戮力筹建闽清新城池。建城历时两年多,工程规模大,建筑用材多。况且,新城建成后,玉山寨藏身避险的功能也将为新城池所替代。因此,建成不久、甫立新功的玉山寨遂被全部拆除,所有材料包括地基石料悉数集中用于建设新城墙。
玉山寨,从此在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只留下了“寨仑顶”和“寨仑坪”之名,随后,渐渐被人用以替代了“玉山”之地名。所以,版《闽清县志·城区建设篇》记: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址在西门街寨仑坪。
玉山寨虽然被拆得无影无踪,可无意中却遗下了一株大樟树,聊以见证当年的沧桑历史。这就是如今巍然矗立于玉山之巅、县委大楼左前方、已三百五十多年树龄、被闽清县人民政府列为古树名木而郑重挂牌保护的古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