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矫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以开展“‘刑’走宽严检察有‘度’”系列活动为契机,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闽清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辖区内各所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两场讲座。
01
矫其心、正其行,知敬畏、存戒惧
一是宣讲社矫法,使其增认知。通过对《社矫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和目标等方面进行阐释,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引导他们充分理解社区矫正不是“法外施刑”,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刑罚目的,深刻认识在社区矫正期间要牢固树立在矫意识,通过自我矫正,自主矫正以及外力的帮助,矫心正行,重新融入社会,进而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是观看警示片,使其知敬畏。通过观看近期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的纪录片,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直观认识社区矫正不是法外之地,明白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促其知敬畏。
三是剖析三案例,使其存戒惧。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深入剖析屡教不改,挑衅司法底线(二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不良爱好,触犯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被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思想顽固,多次不假外出等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使社区矫正对象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相关惩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促其心存戒惧,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服从监管。
02
讲问题、提建议,促规范、提质效
一是精准社调,把好入矫关口。深入讲解调查评估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建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时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客观性,同时加强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借鉴优秀案例、经验做法,提升调查评估质量,精准社调,把握入矫关口,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有效参考,保证入矫后社区矫正质量和秩序。
二是精准管理,促进矫正质效。围绕社区矫正机构在矫正方案制定、考核奖惩、外出请销假、同案犯管理、禁止令监管、未成年特殊规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阐述,提出详实的整改意见,帮助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精准管理,规范执法。
三是精准施教,促进回归社会。检察官系统、全面地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述因人施教的重要意义,使其深刻认识应以问题为向导,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理念,分析研判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风险及矫正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入脑入心,助推社区矫正对象改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顺利融入社会。
下一步,闽清县检察院将持续以《社矫法》实施三周年活动为契机,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深入总结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亮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新模式,同时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探讨多种角度、多种方式的监管措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供稿丨刘小冰宋建梅
编辑丨林文婷
闽清检察
原标题:《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走宽严检察有‘度’”《社区矫正法》三周年系列讲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