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福建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发布公告称,全市工厂、工地对湖北武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推迟复工。
1月24日晚10时32分,福建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福州市第一时间认真落实一级响应各项部署,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公告十类事项。
例如,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民俗活动、展览等群体性活动;图书馆、博物馆、公园、景区等全部公共活动场所暂时关闭。网吧、KTV、桑拿、夜总会、游轮等人员密集型服务场所全部暂时关停;各类学校活动和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止;近期从武汉等重点地区返榕、来榕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并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所有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隔离措施,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隔离等。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还在公告第十条指出,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福建省卫健委通报,截至1月25日10时,福建省累计报告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福州市6例(连江县1例、永泰县1例、闽清县1例、罗源县1例、闽侯县1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福建省报告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0例。其中,福州市9例(仓山区1例、晋安区1例、永泰县2例、闽清县2例、闽侯县1例、福清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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