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县公安发布通告,闽清省璜镇街区这四条路段禁止停车
一、省璜客运站至省璜华侨楼路段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二、省璜村老人活动中心至省璜卫生院路段禁止停车。
三、璜兰桥头至省璜司法所路段禁止停车。
四、省璜卫生院至省璜口路段禁止停车。
通告如下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从年1月6日起,规范省璜镇主街道停车秩序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省璜客运站至省璜华侨楼路段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二、省璜村老人活动中心至省璜卫生院路段禁止停车。
三、璜兰桥头至省璜司法所路段禁止停车。
四、省璜卫生院至省璜口路段禁止停车。
五、对于上述路段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2项规定,罚款元、记3分。
特此通告
闽清县公安局
年1月6日